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变更备案
基本编码:373014001002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58552373014001002
本事项由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自然日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12411 | |
服务对象类型 | 企业法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4时30分。 |
窗口名称 |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楼A1窗口 - |
审批结果名称 | 计划确认函/计划批复函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依据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令第11号 |
依据内容 | 第四条 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依据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 |
依据内容 | 第四条 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依据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令第11号 |
依据内容 | 第四条 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收到的备案材料进行初审。 | 1 | 材料齐全。 | 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告知补充完善备案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备案材料。 |
审核 | 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会同业务处室进行审核。编制计划号,起草复函文件。 | 8 | 符合要求。 | 审核通过的,拟文复函。不予备案的,告知原因退回备案材料。 |
办结 | 送达准予备案复函。 | 1 | 及时送达。 | 向职业年金计划备案人送达准予备案复函。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365体育投注,365备用网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81000
受理条件
受托管理合同签定后,受托人应将受托管理合同及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签定的委托管理合同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其中:委托人为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并抄送子公司所在省或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人为其他企业的(包括中央企业子公司),报送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所在地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变更备案申请函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A4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快递邮寄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到具体子项目下下载模板,编辑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根据业务办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变更备案申请函(空白表格).docx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变更备案申请函(示例样表).rar | - | 符合规定 | - |
常见问题
问 : 新建计划管理合同备案由谁提出申请?
回答:新建计划管理合同备案由该计划受托人提出申请。